由于和我的魔竭座宝贝结婚两年多,得以近距离观察他的真实生活,在充分掌握收集来的第一手资料的前提下,本庭宣判其有以下罪状:
可爱。我的宝贝12月27日生,比他老婆(天秆座的)我还小三个月哩,在老婆眼里当然是“可怜的小家伙”啦。他有一双天真无邪的眼睛(还是双眼皮的嘞),上面戴着一副“傻”眼镜,一只造型别致的超级可爱小嘴巴,他经常用他的小手往里面输送各种好吃的。
去年在杭州逛丝绸市场,正式开逛前他买好一份体育报纸,我进哪家店他就在店门口蹲着看报纸,我出来说声“走——”,他就捧着报纸边走边看直到下一个门口,一上午眼都没抬,没撞人摔跟头真是奇迹。中午吃麦当劳,他还捧着那份该死的报纸不撒手,把装满薯条的纸盒往桌子中间一摆,一边看报一边用手抓薯条吃,两不误,我在旁唠叨他也听不见,趁他把薯条往嘴里塞的当儿,我气愤地把薯条盒拿开了。只见一张大报纸后面伸出一只小手,慢慢靠近——,“咦?”小手停下来想了想,用手指头往下探了探,没了?!左边探探,再往右边摸时,我把一杯热果珍递过去,“咦?这边怎么变高了?”还往里一伸,“唉哟!烫呀!”象极了米老鼠和唐老鸭动画片,我在旁边气笑了。
他还是个小笨笨。别看他事业小有成就,还大小是个领导,说他“笨”是有证可考的:吃花生时把花生连壳放到嘴里,“咔嚓嚓”咬得裂开,再吐出,用小手剥取花生米,再胜利地放入口中,很满足地咀嚼着。(我向他演示正确剥花生法,用大拇指和食指用力一挤就开了嘛!他充满同情地看着我,试了试,觉得不如用牙咬花生壳舒心,故一直保留着这个好习惯。)吃西瓜子时就比较痛苦了,将整粒西瓜子郑重地放入口中,一阵翻腾找到合适的边缘,呲牙一咬,往往咬得残缺扭曲,吐出后基本也不可再利用了,于是一大半的不规则的瓜子皮包着被咬掉一小半稀烂的瓜子瓤,上面还沾着些可爱的唾沫渣渣就悲哀地混入瓜子皮大军中,所以你捧出各色瓜子请他吃时,他大半会面有惧色地说:“我不爱吃瓜子,没意思!”
爱玩。可能是工作太忙太枯燥了,一有休息时间,他就撒丫子地往牌堆里钻,实在是没人和他玩扑克牌了,“看牒”和“玩游戏”也热心参与。话说有一回他捧着他那可怜的笔记本电脑玩什么“轩辕剑”,竟然对大老远坐飞机过来看他的“美貌与智慧兼具”的老婆我视而不见,我一路数落了他好几个小时,“我冒着生命危险飞过来看你,好不容易见着了,你……”迫于“党”的喉舌的威力,他终于恋恋不舍地放下手里的游戏。迷迷糊糊睡到半夜我突然听到一阵鬼哭狼嚎以及大侠扔掷各种武器炸药的声音,“嗖嗖——轰——”我悄悄睁开眼一瞧,这小家伙竟然半夜梦里都搁不下,睡着了又自觉地爬起来继续玩(真有毅力呀!),最重要的是——安全,老婆睡的正香,这回可以放心大胆地玩咧。
好吃。这是他的天性。据他妈妈我婆婆说,那时他还是个小婴儿,在火车上看见邻座吃苹果,他扭过头去一眼不眨充满企盼地看着人家的嘴部,口水差点滴到人家苹果身上。虽然腿还在妈妈手里,身子和脑袋都歪到苹果那边去了。妈妈当机立断开始削梨,并把他的头扭过来,他可等不及梨,头又扭回去了,于是这个小脑瓜就象个拨浪鼓一样被拨来转去,直到邻座的苹果全部吃完,他才对自家的梨发生兴趣。
我们俩平时不做饭,常去饭店吃,他每次很贪心地点很多菜,每样都尝过后基本上饱了,他说声饱了就打死也不吃了。为了避免浪费太多,回回我都吃到就差吐血。一出饭店,如果看到路边有卖“羊肉串”的,他都用他的小手指着说,“唉呀!老婆你看,卖羊肉串呢,我好久没吃了……”脚就往跟前凑,我气坏啦,“哇呀呀……”好不容易把他扯出羊肉摊,走几步他又说:“唉呀那儿在卖什么呀?(其实是自问自答)我去买根雪糕吃吃。”
如果不小心把他带到了超市的副食部分,我就如临大敌。称了好几斤的各色果冻(没长牙的婴儿最爱吃的)、品种繁多的水果及大杏仁、松仁等小松鼠爱吃的坚果后,一不小心让他看到了巧克力,他目光痴迷地跑过去一把拿起一块巧克力,说:“老婆你看,今天在搞促销,才9块钱一块,好便宜呀,……”“啊,你个馋猫!篮子都快提不动了,还买?你要是买巧克力呢,我就把果冻放回去,你看你是要巧克力还是要果冻?”我充满威胁地把果冻提起来,在他眼前晃着。看他还攥着巧克力不情愿撒手,我很冷静:“那我去把果冻放了,白挑拣了半天,还排队称的……”“唉!!好吧,果冻我也爱吃,都称好了,别放别放。”一直到结账前,他还在游说我,“要不我去拿块巧克力吧,今天促销,减价……九块……”。
体贴、爱老婆。这点给他增分不少。有次和他生闷气我跑到阳台上看小区里的景色,站了一会,他跑过来一把抱着我的腰说:“老婆你可别想不开呀!想吓死我呀!”“???!!*$@%·&!”。
每次生气,他基本上能认清自己的错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经常引用一句名言:“第一条:老婆永远是对的,第二条:如果老婆错了,请参见第一条。”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他也能自觉要求干,基本做到自己的衣服自己洗且顺便帮老婆洗两件。
一起生活这么久,他的事情说不完。还有几件小事交待一下。一是刚结完婚,我在旁边因什么事在唠叨,他说:“老婆,我妈现在刚不管我了,你又来管我。”我说(请注意:这句话可能成为经典):“要不怎么说我是你的新娘呀!”他恍然大悟后欣喜若狂,连称古人造词真是“妙!妙!”。
那次他到机场接我飞机,一出闸门接到他电话:“老婆你看得见我吗?”“好多人,看不见!”“左右摆、摇头晃脑的那个,能看见吗?”只见玻璃门外一大群人中有个高高瘦瘦的“四眼哥”象个不倒翁一样左摆右晃,脸上还带着陶醉的傻笑,我被这天真的样子逗得也傻笑起来。我觉得:我快被他的可爱迷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