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射手的他认识很早了,早到根本不知道星座的时候,早到刚刚上完小学的时候。第一次相遇时我们是初中同学,还坐过一阵子同桌的。但那时除了跟他打架,其他的接触并不多。直到一年后我转学的时侯,我们还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同学。如果不是两年后相遇在另一个教室里,我大概这辈子都不会跟他有什麽纠缠吧。但是缘分就是这样安排的。
前奏
我是女生,很彻底的水瓶座女生。一直做着自己骄傲的梦,一直按着自己的梦生活着。在我们那个警察学校里,我碰到生命里第一个出现的男生,被他的不知什麽东西吸引后,就不太注意别的男生了,包括他对我的好,我都视为理所当然,这样的日子过了三年。快毕业的时候,我的单恋彻底结束,我的第一个男生变成别人的了。因为不太懂怎麽跟男孩子相处,所以错过了。恍恍惚惚里,他走近我,安慰我,开导我。从我们相遇在警校,因为老同学嘛,就一直当他是好朋友,还对他总是很放肆,有时候甚至忽略了他的性别。我那时候总是每天嘻嘻哈哈,风风火火,脾气来的快去得快,还总是不讲道理,很少有人受得了我,但是他受得了。他在我眼里,宽容,好脾气,幽默,他很运动,能跑,会踢足球。跟他在一起总是感觉很舒服,很放心。但是那也没能改变初恋对我的打击。
快到毕业的时候,我决定远离,我要离开这里。他知道的时候,有点沉重,却没说什麽。家里人很惊讶我的决定,但是经过我的强烈要求,还是同意了。等待签证的日子我在北京突击英语,那段日子过得洋洋洒洒,很惬意,我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好像突然一下什麽都不用想了,好像什麽都想开了。虽然有时在深夜里想起我的初恋,还会掉下眼泪,我三年的付出原来只是没有意义的一厢情愿。想到这些我就心痛得不得了,但那毕竟不会时常左右我的心情了。感觉突然一下长大了许多,没有从前那麽闹了,稳重了,安静了。他有时打电话给我,有时我们在网上见面,还像往常一样开玩笑。我的新朋友都很想认识他,说我每天提起他的频率很高很高。
我说,是吗?我怎麽没觉得。好朋友嘛!
一
转眼间半年过去了,要过年了。我也该回家了。睡了一夜的火车,回到我熟悉的城市,想见死党晶晶,想见他。几个月不见,他好像突然长大了,变成熟了(有点帅了),我心里有点惊喜。他告诉我他有目标了,准备追一个可爱的,跟我挺像的小女生,让我给点意见。直觉开始紧张,但是我还是告诉自己:哦,他也是男孩子,会喜欢别人很正常的。见了好多他的新朋友,都是女生。这小子竟然在我离开的时候认识了这麽多女孩子。出人意料!那女孩子长得很高,比我还高,175左右,我不觉得她跟我像。在那女孩家,他却对我奇好无比,弄得我一头雾水:难道是拿我当托?再问我意见的时候,我告诉他不合适,理由是那女孩子太高了。其实具体哪不合适我也不知道,我说不上来。他也没再问过。
那时候《流星花园》正在流行,我回来得晚了,还没看过。
打电话给他,说我要看,限时3天给我弄一套。
两天后,电话响了,他的号码。我偷笑,办事效率还挺高。
同学们都奔向了工作岗位,变成警察叔叔和警察阿姨了,只有我几乎没什麽事做,优哉游哉的等我的签证。几乎每天打个电话烦他,似乎也就剩他不怕我烦。他不忙的时候,开着车带我兜风,带我去找同学,找他那些朋友(都是女生),带我吃东西,或者载我去买点什麽东西。再后来,他几乎成了我的司机。我还奇怪他不忙着追那个女孩子,每天跟我泡在一起,一点都不重色情友,射手座的奇迹。妈妈知道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再加上我快走了,所以管我也不是很严。
有一天突然觉得挺过意不去,良心发现要请他吃点东西。好容易等到他下了班,他却说不饿,于是我们就改去一间咖啡屋。那时候满世界都是周杰伦。我们听着周杰伦,面对面坐在秋千的椅子上,聊很多事情。在柔柔的灯光里看着他亮亮的眼睛,一种奇妙的空气在我们周围流转。但是有什麽好想的,我就快要走了。
二
不知不觉开始喜欢坐在他身旁,喜欢从侧面看他开车的样子,喜欢马路上的红灯。每次红灯的时候我都希望等待的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他不知从哪买回一个小小的烟灰缸,圆圆的,亲亲的。我就要了。还每天晚上握在手里。没什麽的,因为太好玩了。
我跟晶晶去打游戏机,赢回一套橡皮泥。冬天很冷我想,就做了一套小帽子,小手套,小围巾还有小靴子,可以过冬了。给他打电话,他来接我们,却没开车。晶晶被男朋友叫走了,他送我回家。我把那套小东西给他。
他说,没地方放。我的天!
不高兴了。
好吧好吧!他掏出烟盒里所有的烟,把我的小围巾小手套小帽子小靴子放进去了。
我满意了。
我们坚持不搭TAXI,就这样我们走回家。
大年初三是情人节,他在单位值班。晶晶有了男朋友后我就退居二线了,好歹我有个不把我当姐姐的妹妹阿克,跟她无聊的在广场溜达。好多气球,一眼看到一只“鱼”(他姓“于”),就把那只鱼买下了。阿克还以为我是买给她的。我提议去一个好玩的地方,就把她带到他的单位了。一见他,好像世界又开始有意思了。这时候我公布谜底:阿克,气球是买给他的。
三
市郊的公园刚刚竣工不久,正月二十的晚上,政府在市郊的新公园放烟花,他去执勤。下午的时候打电话问我去不去,他只是打电话问我“去不去”,而不是邀请我“去”。我当然说不去。吃晚饭的时候,家里好多爸爸妈妈的朋友一起来吃春卷,没有人顾得上我。我开始坐不住了,终于拿了妈妈的车钥匙,我要快点,焰火就要开始了。路上的交通拥挤,突然听见“嘭”的一声,灿烂的颜色映红了天。好美!
烟花满天的夜晚,我开着车穿行在城市里,急速的,不停的驶向他。我不知道为什麽那麽着急,想跟他一起,看烟花满天。
他说过,公园修好了你还没去过吧,等哪天执勤我带你转转。我要快点,再不快点烟花就要结束了吧。
终于到了,人山人海。他在那呢?我开始后悔,应该跟他一起来的。打电话给他,信号差级了,总是一通就断。想打公用电话,才发现走得太急一分钱都没带。
那天的结局是,我灰溜溜的回家了。我没有找到他。
三八妇女节,姑姑放假,要带我去吃一顿。我call他:“喂?”
“大姐,你又有什麽事啊?”
一句话说的我不高兴了。哦,他嫌我烦了。
那天送我去姑姑家后,我告诉自己不许打给他,再也不许找他。我每天给晚上给明天安排一堆事情做,让自己不能有空闲,决不能找他。谁要理他,反正我就要走了。这家伙,居然嫌我烦。
四
一个礼拜后的一天下午,我无聊的对着电脑。电话响了,我看了一眼,天!他的号码!整整7天了。我深吸一口气,“喂。”
电话里传来他熟悉的声音,和一贯的温柔。他说他今天值班,他说他忙了整整一个礼拜,他说很忙很忙都没怎麽回家。
但是我想这跟我有什麽关系,还是不能原谅一个礼拜不跟我联系,还嫌我烦。我一直认为谁都可以嫌我烦,就他不可以。
“打电话来有什麽事吗?”我打断他的“忙来忙去”。
“没什麽事。”
我突然一下子爆发了:“以后像这样的电话少给我打。”
“嗯,知道了。”
放了电话,我以为我会好受点,我以为我会像以前那样,对他发完脾气就没事了,但是我错了。这一次我没有好一点,我很失落,我好像更难过了。这样不行,我又坐不住了。
后来我想,大概是从那次起,我不能见他难受,不管是看见,听见,甚至是感觉见都不行。只要感到他在难过,我会更难过,我会如坐针毡,发疯的想要去找他。
那天我们家反常的吃饭很晚,我吃过了饭,对妈妈说我困了,上楼去睡了。但是我怎麽可能睡得着,串通保姆,溜出去找他。他的单位里我家很近。我背着我的小包包,十几分钟就走到了他单位。我来到那熟悉的办公室门前,那几次来这里等他或找他下班的门前。里面有灯光,轻轻的推开门,诺大的办公室只有他一个人,背对着门面对着电脑。听到声音,他回头看了我一眼,又转回去了。我搬了把椅子,在他旁边坐下。看着他的侧脸,他的鼻梁高高的,忽然就好想靠在他肩上啊!但是我马上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赶紧回过神来了。
“就你一个人吗?”我像没事似的。
“他们去吃饭了。”这家伙连饭都不去吃,幸好我早有防备。
“我带了我最喜欢吃的--肉松面包给你,这是我吃遍全市最好吃的。”我笑嘻嘻的,好像是我的错哈?
我们没多说,他的同事回来后,他带我走了。
夜晚,看着满街桔红的路灯,我的心情好好哦!他看起来挺好的,可能不生我的气了吧。认识他这麽久,不记得他跟我生过气,每次都是我在生他的气。不同的是,从前我不觉得我的无理取闹会伤害到他,现在变得很在乎,总担心他会生我的气。逛了一会就送我回家了。不要想太多了,我们是好朋友嘛!况且,我就快要走了。
五
年过完了,我的签证还在等,我渐渐的忘了自己在干什麽了,这叫做得意忘形吧。还是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吧,我告诉自己。挺喜欢FLASH,觉得当闪克比当警察过瘾。就去学做FLASH好了。他由于单位里我家太近,每天接送我“上学”成了他的第二职业,每天早上起来他的车就停在外面。那是有趣的场面:从家里出来的四口人,妹妹骑自行车上学,爸爸进爸爸的车,妈妈开妈妈的车,我有我的专车。渐渐的我习惯了每天早上见到他,上网的时候除了看我们水瓶座,一定要捎带上射手座。刚开始发现他不像是射手座的嘛,还是他装得太好?后来才发现他是A型血的射手座,啊!很完美的男人。但是那又关我什麽事,我们是好朋友嘛!而且,我要走了。
有一天早上,妈妈要去另一座城市看望老友,大概一两天,想让我陪她去。我一想:正好!跟晶晶说了一声,然后没有告诉他就走了。第二天,他打电话来,一看到他的号码,我笑了,这小子八成是想我了,这回的失踪玩成功了耶!
第三天下午,我们回来,妈妈直接去忙她的事情了。那天风和日丽,我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想找他。我去见晶晶,之后他来了。晶晶重色轻友的守着她的男朋友。我跟他去吃饭了,吃我跟晶晶最喜欢的老四川,以前都是晶晶陪我去的,现在想想,我会中他小子的圈套有一半是因为晶晶不陪我。
吃完了饭,他问去哪?我们去了市郊的那个公园。终于带我去转转了。
走在园里的路上,感觉怪怪的,他在兴致勃勃地讲一件什麽事情,可我一点都没听进去,心里乱乱的,从下午回来就乱乱的。每次出门我都怕回家,我就喜欢跟妈妈出去玩。但是这一次,我强烈的盼回家。我知道自己想他,可是我无法面对。跟他在一起的这些日子,我渐渐地走出那初恋的阴影,开始有一点从前的快乐。想着想着,我突然停下脚步。他还在讲着他的那件我不知道是什麽的事,发现我停下了,转过身来问:“怎麽不走了?”
我没有吭气,不知哪来的勇气,我伸出我的左手。
他叹了口气,很自然的牵起我的手。
我的天!我的脑袋一片空白,那是我十九年来最特别的一天:
第一次跟男孩子牵手,好紧张哦!
第一次放心的把手让人牵,好感动哦!
跟着他绕着广场慢慢地走。他像没事一样继续讲他的事情,嗯,这是我想要的。好一会,他终于讲完了,开始不说话。我们就这样默默地走。
他的手很大,很粗糙,但是我握着他很习惯,很安心。我的手心不停的出汗,可能他也是。我们的手心里湿湿的。好久,我们一句话也不说,就这样静静的走着。不知走了多久,他说,我们坐一会吧。于是我们坐下来。坐下来之后,他不那麽平静了。对我说:“把手给我。”
那天晚上,他对我说出了好久以来埋藏在他心里的爱,在我喜欢我的第一个男孩的时候,他开始喜欢我,他告诉我,无论我怎样对他,他就是想我对我好;无论我怎麽想,他就是想我好。他常常跟那个男生说我许多的好话,他没有奢望过要得到我,他只是希望我快乐幸福。可惜他藏得太好了,我一点都不知道。这才发现自己对他很久以来的那种深深地依赖不是没有道理的;常常觉得他的眼睛很深情却从来不去面对;我一直守着自己原来是在等他。他说他一直不知道我怎麽想,他说他很想很想对我说爱我,可是他控制住了。在我伸出手的时候,他实在是,无法抗拒。
那一刻我只想紧紧抱住他,没有想到我一直追求和寻找幸福的原来就在自己身后。
我终于伸出手抓住了自己的幸福。绕了一大圈的我们终于开始了我们的故事。
结束语
写到这里,文章就要结束了。但是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我在我们牵手后的一个月后飞往加拿大。
我们在大洋的两端继续着我们伟大的爱情,我在离开后才发现自己比想象中还要爱他一千倍。转眼间7个月过去了。我们经历了分隔两地可能经历的所有来自家人,朋友,距离以及初次恋爱得不知所措的各种问题和压力,但是我们都挺过来了。我们一点一点长大了。我们抱着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在一起。不管如何艰难,我一定要到他身边。
在这里,祝愿所有的分割两地的恋人,都能勇敢地面对所有问题,将爱情进行到底。伟大的故事每一天都在继续,伟大故事其实并不遥远,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为我和他伟大的爱情喝彩!!!
老天保佑,天下有情人都能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