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结婚的年代是只挣几十元工资的时候,不时兴送结婚戒指,也许是没钱送不起吧。到如今,开始“后找补”,有人说:“穷则酸”、“富则俗”,什么都要随大溜,而我妻开始要结婚戒指是在结婚8年、有了一个上小学的女儿之后。
虽说成了家,家底仍很薄,两个人的工资奖金加在一起算计着花还是月月花光,全仗着两边老家儿的救济,情况才不至于落后于左邻右舍太远。妻老惦记着手指上多个闪闪发亮的小物件,尤其是看见同事一个个穿金戴银,更是难免心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女人更甚一筹,还有电视里成天“敲边鼓”———“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也在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时不时地妻就在耳旁吹风,别忘了她手指上还空着呢!
其实,当年也并非真到挤不出钱买个普通点的戒指的份儿上,怪只怪我有个爱买书的毛病,一进书店手就痒,不买几本心里就空得慌,常买书也费钱,所以戒指的计划就今拖明、明拖后地支应着,还不断开导她,戒指戴在手上是给别人看的,书买回来是给自己看的,不知道这个理由她是否认可,反正耳根清静了一段时间。
而最终决定给妻买戒指,还是因为书,因为我要买《中国古代木刻画选》,此书编号发行,仅印几百部,价钱也很贵,需要1000元。平时买书仨瓜俩枣的小钱,不显山不显水,这次是要动用家庭公积金买这样一部豪华大书。最后的折衷方案是:她同意我买书,我同意给她买一枚结婚戒指,双方扯平了。
买书、买戒指是同一天进行的,三口子一齐出动,先到琉璃厂买下我要的书,又到一家古玩珠宝店挑了一枚18K金镶嵌紫晶石的戒指。我事先查了一下书,紫晶为一种艳紫色宝石,象征诚实、诚挚和心地善良。这枚姗姗来迟的结婚戒指终于戴在妻的无名指上。走在艳阳高照的大街上,戒指一闪一闪的,妻乐不可支,我心想:女人真容易满足,戴着戒指的手还不是照样洗碗、洗菜、洗衣服。我看着书,妻伸手缩手地欣赏着戒指,而既不懂书又不懂戒指的孩子一根雪糕就打发了。
我不懂这是不是人们常说的幸福感觉,总之,每当看到妻和孩子都高兴的时候,我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的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