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张曼的时候已是掌灯时分,在一家商场灯火通明的大厅外,我一眼就认出了徘徊的张曼。她临时的“家”就在那些林立的广厦背后一间小平房里。她的故事、她的一切都让我有一种恍如隔世的不真实感。
我的婚姻为什么一错再错
高中毕业那年,我在邻居家认识了楚雄,在文化馆画油画。他个子不高,络腮胡子,头发长长的,还常穿一条牛仔裤。不知为什么,也不记得有什么铺垫,我们就算交了朋友,我常常去他家看他画画,或者跟着他一起外出写生。因为年代久远,又因为这之后我经历了太多太多的无奈,我的感情世界慢慢变得麻木、迟钝。
我们在一起的许多细节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这样几件事。一次是我们一起出去。那时已是仲秋天气,我们出去散步,我无意中打了个冷战,他马上就脱下了他的外衣给我披上。一次我在他家玩儿,他在画画。我忽然不舒服,感到有些发冷就悄悄走了。过了不长的时间,他和他妹妹赶到我家,一定要带我去医院。我说:“我怕打针。”他的小妹妹说,那好吧,打我哥不打你。他也跟着附和:“是,打我,打我。”那天看病的细节我都记不清了,但我只记得当时我的心里热乎乎的。还有一次,是个下雪天,外面银白一片。他背上画夹准备去写生,我也嚷着跟他一起去,可他心疼地说,外面冷,你身体弱,还是在家里玩吧。
其实,这些事儿,我一般不会想起——要不是你问我,张曼说。
我跟楚雄好了也就是两个多月,被爸爸知道了。他是个军人,非常正统,他说:“楚雄又留长发又穿牛仔,像个流氓,你以后别再跟他来往了。”开始我不干,但爸爸跟我吵了好几次。我是家里的第一个女孩子,爸爸一直很疼我,我知道他是为我好。所以尽管很痛苦,但我还是听爸爸的话,不再找楚雄去了。楚雄来找过我一回,我对他说,我现在还小,还准备考学,不能再谈恋爱了。从那儿以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我的初恋就这么简简单单的结束了,没有生死相许,没有山盟海誓,甚至都没明白爱是什么。这段短暂的恋情,就像轻烟一样随着秋风飘远了,没有留下什么痕迹。
大约两年以后,经人介绍,我认识了振强。相亲那天,爸爸、妈妈都去了。振强是穿着一件劳动布的工作服去的,说话不多但是很有礼貌,一看就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我爸、妈都说不错,人老实,还是个高级钳工。从这儿以后,我们就算是交了朋友,当时叫“搞对象”。
因为他上班较远,我们两个星期才见一次面。见了面他也很少说什么,我一向喜欢深沉的男人,我以为他的沉默就是深沉。我们也很少出去玩,有时他妈妈做了好吃的他会来叫我过去吃。
一天晚上,我正在他家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想赶快回家,振强说再呆一会儿吧。在那个风雨之夜,我们干了“那事儿”。因为紧张、害怕,我们匆匆忙忙,并没有感到什么乐趣。他妈的房子离得很近,因为她来敲门我们半天没开,从那儿以后对我的态度也变了。
过了两个星期,又是我们约好见面的日子,但我因为加班,第二天才回来。我连家都没回就直接去了他家,见到我,他二话没说就给了我一个耳光。我把这件事跟家里说了,他们都劝我跟他分手。他看我生气了就每天到公共汽车站去接我,见到我也不说话就跟在后面。一个星期后,我挺不住了,又跟他言归于好。其实,那时我从心里也并不想跟他分手,原因是我们之间有了一次“那事儿”。我想,出出气也就得了,他要是真的不要我了,我怎么办呢?别人要是知道了这事儿,谁能要我呢?后来我们又因为什么事儿分过一次手,但又是不了了之,但我知道在我内心深处最终没有分手的原因还是跟“那事儿”有关。
我们结婚是一个非常自然的结果,但那时,我已经看到了我们中间的阴影。我也发现了我们在性格、兴趣爱好、思想观念等等方面的不同,但我知道自己只能凑合了。我们结婚的时候,爸爸已经去世,他没有看到我们之间的矛盾,但愿他在九泉之下也不要知道。
结婚的时候,我们两家的经济条件都不好,总共才凑了几百元钱,一切都很简陋。但我们还是赶了个时髦——去青岛旅行结婚。哪想到刚到青岛火车站,我们就开始口角。原因是我看到一个乞丐,想给他一点钱。但他不让,说是骗子;我觉得他没有同情心,他说我不会过日子;我觉得在外旅游一是要高兴,二不要太累,可他不管多累都不让坐公共汽车,弄得疲惫不堪,失去了游玩的兴致,我说这是抠门儿、是土地主,他说这是勤俭持家、是艰苦朴素。我们之间连绵不断的口角就从蜜月开始了。
结婚以后我们跟他妈和他弟弟一起过。开始,我很想和婆婆处好关系,她得了半身不遂之后,我从头到脚帮她洗澡。但时间长了难免有磕磕碰碰的事,但他从来都不会听我说完。孩子生下来以后没有多久得了“肛漏”,我为了照顾孩子,就不再上班了。我抱着孩子到处看病;不停地用温开水给他洗伤口,然后,等他慢慢风干。不知熬过多少不眠的夜晚,不知掉过多少泪。但无论怎样振强都不会关心我、听我说这些艰难与痛苦,也不会对我嘘寒问暖。时间长了我难免会有一些怨气,我们吵得更多了。
记得有一次过“五一”,家里大大小小都回来了,一大家子热热闹闹的。吃饭的时候饭不够了,婆婆对我说:“你走吧,我们家饭菜不够了。”我看了他一眼,我多希望他能替我说话,或者跟我一起走。可是他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我生气地抱着孩子回娘家去了。过了“五一”我带着孩子回家了,但心里还是很生气。可他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马上就想跟我同房,我不答应,他就强迫我。我们俩厮打起来,我当然不是他的对手,气得没办法就使劲咬了自己的胳膊。从那儿以后我就有了离婚的念头,因为我觉得他不疼我、爱我、不想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只想把我当成一件工具。
这以后,我对“那件事”有了抵触情绪,连碰都不让他碰我一下。这显然更加激怒了他,我们决定去街道办事处离婚。办事处的同志非常热情地帮我们调和,我们没有离成。大概有两年多的时间,孩子的病终于好了,医生说这真是个奇迹。但我也真是很烦了。所以孩子能上幼儿园以后,我就又找了一份工作。因为是临时工,挣钱虽然不多,但卖力气不少。但尽管很累了,下了班我还是不想回家,常回娘家怕妈妈担心。无路可去,我只好在马路上,不管多冷,不管是不是淋雨。这样我们的矛盾就更大了,他开始怀疑我有外遇。但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并没有,他就说我是“精神病,没事儿找事儿”,但从不认为自己有错。孩子4岁的时候,我们终于离婚了。我从他家搬了出来,除了心灵上抹不去的伤疤,我什么都没有带走。跋涉了5年,我又回到了起点,过上了单身生活。
妹妹帮我找了一间房,我就近找了份工作。每星期回家看一次孩子。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一年多,这期间也曾有过一个男朋友,但因为许多客观原因并没有什么结果。大概是一年以后的一个周末,我带孩子回了娘家,我出去买东西的一会儿时间,孩子就不见了,邻居家的小孩儿听他说要去找妈妈。我一听头“嗡”的一声,心里又急又内疚,觉得孩子好可怜,他一定是太想妈妈了。我急得喊着孩子的名字,到处找。又顺着从我们常坐的公共汽车站找,我觉得自己快要疯了。走快了怕错过,走慢了怕追不上,脑子里浮现的都是孩子被拐骗走的镜头。大约有两三个小时还没有找到,我就到派出所报了案。这时候我的头涨痛得快要裂开。正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派出所打来电话说有人捡到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出了门我截了第一辆从我眼前经过的汽车,请求他搭我到派出所说的地点。孩子找到了,我也大病了一场,至今落下个头痛病。
我在娘家养病期间,邻居来劝我跟振强复婚。他说你看看他们爷儿俩多可怜,家不像家,每天穿得脏兮兮的,哪儿像你在的时候,再说不看他的面子也要看孩子的面子,今天孩子要是真的丢了,你不得后悔一辈子。看我被说得心里难受,就又动员振华来看我。我禁不住他们的劝说,就搬回去住了。大约有半年的时间,振强每天下班就回家,帮我熬药、洗衣服等等,对我比任何时候都好。
半年后我们复婚了。可时间不长,生活又恢复了昔日的面貌,我们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战争,而且我觉得比以前更加不好。毕竟,离婚给我们双方都带来了很大伤害,破镜怎么能真的重圆呢?我们虽然是复婚,但跟再婚一样彼此隔着心眼儿,打着自己的算盘,但更多的是对我们之间关系的绝望。复婚已经六七年了,我越来越多地离开家,在外闯荡。而他还是过着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不思进取。我们之间的思想差距越来越大,我的心也越来越冷。我现在怀疑我们当时是否相互爱着对方,也许这是个历史的误会。
虽然现在我们还在维持,但我想等着我们的也只能是再次分开的结局。